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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 产 信 息 索 引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教您如何写附加条件——解惑租赁合同 |
www.syhouse.net 2010-3-2 15:53:29 上虞房产网 |
问: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屋抵押出去,该合同有效吗? 答:根据规定,出租的房屋可以进行出卖或者抵押,这种抵押行为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。在租赁期间内若房东将房屋抵押出去,承租人可以继续住在那里,出租人同时可以继续收取租金。若房东因不能偿还债务等原因而将房屋变卖,承租人可以按照原来合同的约定继续住在房子里。 问:双方租房合同期已满但尚未续约,房东突然涨价对吗? 答:按照有关规定,房东这种要求没什么不妥。租赁合同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约的认定为“不定期合同”,也就说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,且不用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。在这种情况下,房东有权不再续约并要求客户搬走。不过,之前他必须提前通知客户,让客户有一个月左右时间寻找房子。 问:客户在租赁期内突然死亡,所签合同是否继续有效? 答:这要看承租客户是几个人,一个人承租房子并居住和一个人承租几个人共同居住是不同的。如果是一个人承租房子并居住的,在租赁期内突然死亡,那么原租赁合同就失效。这时如果未在一起居住的家人要求搬入出租房屋是不对的,除非房东同意;如果是几个人共同居住的话,那么其他人若要求按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话,房东就应当准许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