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虞房产
上虞生活网 旗下网站 上虞房产网 首 页 房产信息 建材商城 家居卖场 装饰公司 房产资讯
  房产买卖 房屋租赁 精品楼盘 中介直通车 估价咨询 对话房产 高级搜索
 
 房屋出售信息
 由中介发布
 由个人发布
 房屋出租信息
 由中介发布
 由个人发布
 房屋求购信息
 房屋求租信息
房 产 信 息 索 引
■ 当前位置: 首页 > 房产资讯 > 租房指南
 
租房勿贪小便宜签“阴阳合同” 租金最好按季付
www.syhouse.net 2010-3-10 10:36:06 上虞房产网
    目前的主要骗术有两类,一是专门骗取租金差价,二是利用合同进行欺诈。

     那么,对于租金差价如何防骗呢?为此,业内人士提醒,在租赁价格走跌的情况下,租房人最好是季付租金,而不要交付大笔的年租或半年租。如果实在要交付大笔房租,可从以下几点辨别房东真伪: 首先,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、户口本原件,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,而原件与复印件相比更容易辨别。

  其次,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,如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,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,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。

        再次,让房东多介绍一下房子和小区周边的状况,从言谈间了解房主是否熟知房子的基本情况。

  最后,从周围邻居处侧面了解一下房屋及房东状况,看看是否属实。

  而对于合同诈骗问题,目前存在最多的就是的“阴阳合同”。“阴阳合同”即房主和租户双方为达到避税或其他目的,向有关部门登记时用一张合同,通过少报租金或少报面积的方式,降低租赁合同标的,报低租金少纳税,称为“阳合同”;房主与租户另签一份合同,作为实际支付租金的合约并实际履行,称为“阴合同”。

  这个做法听起来好像不错,可能一时侥幸逃过纳税,但由于此合同未经登记、很不规范、约定不明甚至只是口头约定等情况,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,双方就很难说清楚谁是谁非,结果只能是反误了自己的钱财。

        签订“阴阳合同”,酿成房主与租户间的麻烦和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。有时是租户只按“阳合同”履行,不承认“阴合同”的存在;有时是房主利用“阴合同”不能“见光”,而不断地和租户巧立名目地收取费用。因此,要特别提醒大家,租房最好找正规的中介公司,不能贪小便宜。

Copyright © 2005-2017 WWW.SYHOUSE.NET,WWW.ESHANGYU.NET All Rights Reserved.
版权所有:上虞房产网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本站中文域名:上虞房产.中国 QQ群:17732929
电话:0575-81262728  82206391 电信虚拟号:6391
浙ICP备10034408号-1